关于表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
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
各市人事局、体育局,省直有关部门,各有关单位:
在省委、省政府的领导下,各级、各部门紧紧把握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的历史机遇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“和谐中国、全民全运”和“创一流水平,促和谐发展”为总体目标,自觉落实“做好东道主、办好全运会”的要求,精心策划、周密组织,全员发动、团结拼搏,为全运会的成功举办付出了辛勤汗水,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。工作中,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。
为树立典型,鼓舞干劲,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,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,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山东省体育局决定,对在全运会组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王连竟、王新文等29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,给予记二等功奖励。
全省广大干部队伍,要以先进为榜样,认真学习他们的优良作风,充分发扬奉献精神,扎实工作,开拓创新,在各自岗位上做出应有的贡献。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,谦虚谨慎,再接再厉,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新的、更大的贡献!
附:记二等功人员名单
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